Saturday, February 21, 2009

不可不信緣

今日中午到了書店打書釘,看見張小嫻的一篇散文,內容大概是關於一位女孩由外國回港後遇見一位男孩, 並甜蜜地拍拖, 但最後還是分手收場

後來女孩再度回港, 想起很多跟男孩的一點一滴, 並希望能再遇見他。最後, 當然 ,她並沒有再遇見他。 心想,他們是因為緣分才會相識相愛。 現在,沒有再遇見, 或去, 代表他們已經緣盡。

人與人之間,或許所有的事情,銘銘中早有安排.

其後我在路上遇見兩位中學同學. 一位是來旅行,另一為則住在3小時車程以外的小鎮。我們也有十年不見。 這樣的相遇也是一種奇績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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